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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及其股东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18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第二大股东及其股东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公告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华实业”)及其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润控股”)司法重整的相关事宜。

  2021年5日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第二大股东及其股东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

  2021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地华实业发来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雨润控股等78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地华实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14时15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2)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3)债务人代表作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作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工作报告;(4)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5)管理人作关于《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8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会议委托债权人委员会的权限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说明,债权人会议对《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8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会议委托债权人委员会的权限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6)管理人回答债权人提问。与会债权人审议通过了《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8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债权人会议委托债权人委员会的权限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地华实业持有公司14.63%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地华实业、雨润控股重整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地华实业、雨润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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