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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关于参股公司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分配 2020年度现金股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根据该决议,广东大鹏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417,857,142.68元。本公司持有广东大鹏公司10%股权,可取得现金股利为141,785,714.27元,较2020年本公司从广东大鹏公司取得2019年度现金股利减少9,655,375.83元。

  根据广东大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本公司2021年6月确认投资收益141,785,714.27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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