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6月2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6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是综合考虑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1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29号五彩商业广场19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3日
至2021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29号五彩商业广场19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29号五彩商业广场19层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5121503
电子邮箱:zqb_tongyuan@sina.com
联系人:吕莉莉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皖1302财保113号],获悉公司部分银行存款被冻结。经核实,公司开立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被部分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的基本信息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被部分冻结,系原告宿州市锦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杰环保”)与公司关于灵璧县碧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的合同纠纷一案,锦杰环保要求公司支付服务费用300万元及相关利息,并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所致。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2021)皖1302财保11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在银行的存款350万元。
三、公司应对措施及案件进展情况
经核查,上述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在案件立案前,根据申请人锦杰环保的申请并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做出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该项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为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搜集证据,准备抗辩应诉,同时积极联络法院及原告方,力争尽快处理该案纠纷,尽早解决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金额为35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余额的0.51%;占公司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余额的1.85%。本账户的用途是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9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反担保对象: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本次反担保合计金额为1,300万元;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反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金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环境”)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金投环境32.5%的股权。为满足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金投环境近期拟提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授信3,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授信1,000万元。公司拟以持有金投环境的股权比例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1、中信银行授信3,000万元,期限一年,由金投环境第一大股东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资本”)提供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国资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向广投资本提供额度不超过975万元的质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标的为公司持有金投环境19.03%的股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光大银行授信1,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保”)提供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小担保提供额度不超过32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金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9日
注册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3层3-06号
法定代表人:谢书华
经营范围:对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咨询、应用服务;对环保项目的投资;环境与生态监测,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节能服务;固体、危险废物的经营;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设备、仪器、装置、材料的制造、销售及租赁;进出口贸易;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股权结构: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00%,广西瀚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2.50%,公司持股32.5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20 年12 月31 日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审计,2021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金投环境系公司参股公司。此外,公司与金投环境共同投资设立崇左市金投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其中金投环境持股比例59.00%,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比例1.00%。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投资本
公司名称: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注册地点: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117-68号房
法定代表人:崔薇薇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00%,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与公司的关系:广投资本系公司参股公司金投环境的第一大股东。
2、中小担保
公司名称: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11层1118号
法定代表人:邱宗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债券发行担保、再担保以及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与公司的关系:中小担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向广投资本和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金投环境的融资需要,有利于金投环境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本次反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审议及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贷款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28,15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5%和15.2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33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53%和6.1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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