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0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年度业绩水平,并经考察其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敞口总额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2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同意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旗帜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用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3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0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14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敞口总额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期限1年。同意该授信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2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同意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擅美广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深圳”)、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驷轩苑海南”)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擅美广告提供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扬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拟对全资子公司驷轩苑海南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泰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2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学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公共关系服务,赛事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办公用品、工艺礼品、包装材料、家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擅美广告100%股权,擅美广告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擅美广告总资产为人民币19,242.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819.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0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819.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22.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969.6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83.14万元。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未经审计),擅美广告总资产为人民币38,416.3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776.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3,776.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639.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280.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16.71万元。
2.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翔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深圳100%股权,华扬深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4,905.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30.7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30.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74.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127.0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76万元。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未经审计),华扬深圳总资产为人民币1,469.9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74.8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74.8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4.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5.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10万元。
3. 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6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耀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驷轩苑海南100%股权,驷轩苑海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驷轩苑海南于2021年1月26日设立,无2020年度财务信息。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未经审计),驷轩苑海南总资产为人民币0.0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0.6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0.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5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被担保对象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30,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考虑了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43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00%,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4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1座1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2日
至2021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7月7日(周三,上午9:30-11:00,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