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已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均已收到前述会议通知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建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对外担保后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及相关的公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柯力”)
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安徽柯力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向徽商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期限按照协议约定。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安徽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柯建东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传感器及附设自动化控制系统 , 起重机械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土木工程机械安全附件及检测装置 , 环卫配套设备及保护装置 , 工程测力设备 , 压力检测设备 , 汽车检测装置 , 人体健康秤 , 仪器仪表的制造 , 电子产品 , 计量器具 , 金属 , 五金交电 , 建材(化学危险品除外)的批发 , 零售 , 自营和代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柯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柯力拟向徽商银行申请15000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本公司拟为安徽柯力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柯力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安徽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无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8号(周年庆专属)
● 委托理财期限:16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8号(周年庆专属)
(2)理财本金:壹仟贰佰万元整
(3)产品认购日:2021年6月25日
(4)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7日
(5)收益类型:固定收益类
(6)参考年化收益率:3.7%—4%
(7)产品费用及税收规定:本产品收取的费用包括固定管理费 0.3%(年化)及浮动管
理费等。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回购、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二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ETF、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三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等。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三) 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半年定期开放式理财8号(周年庆专属)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宁波银行
(2)最终资金使用方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
(4)最终资金使用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 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2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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