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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的通知,获悉甲秀创投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159,075 股,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甲秀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甲秀创投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甲秀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2019年10月12日、2020年3月21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6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2月7日期间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10月10日期间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期间减持本公司股份1,759,700股,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减持本公司股份1,095,300股;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股东甲秀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甲秀创投于2018年10月8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新天药业股份5,8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75%。减持后甲秀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852%,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117,159,075股,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秀创投上述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甲秀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甲秀创投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甲秀创投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不排除其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甲秀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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