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60

  

  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具承诺的基本情况

  据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8%的股份。作为格林美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坚定的看好中国环保产业及新能源行业的美好未来,坚定的看好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同意并承诺,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金额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贷款,降低质押率,推动上市公司治理质量提升。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履约方式:将减持所获的金额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贷款。

  2、履约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3个月内。

  3、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策略:自本次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将暂缓领取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承诺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督并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根据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