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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连带赔偿将成常态

  

  包兴安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近发布的一份关于华泽钴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的二审判决书,引起笔者关注。在判决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国信证券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比例从一审的60%和40%直接提升到100%。

  笔者认为,一直以来,中介机构扮演着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这一判决结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有三重示范效应。

  首先,对投资者而言,为投资者直接起诉上市公司保荐人、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实行全额赔偿增添了信心;其次,对中介机构而言,再次敲响了警钟。判决其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后续同类案件处理将产生重大影响,让其在执业中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最后,对资本市场而言,该判决带来震慑效应,今后有望减少中介机构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行为,有利于净化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

  事实上,近期陆续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被追究连带赔偿责任的判例。如5月份,ST中安发布诉讼结果公告,法院二审判决招商证券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分别在25%和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而此前一审判决上述中介机构承担100%连带责任。5月31日,金元顺安基金起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毕马威对于案涉债券的发行及存续期间的虚假陈述行为存在过错,判令毕马威赔偿120万元,判赔比例接近3%。

  虽然上述中介机构被判连带赔偿责任比例不一,但相关判例出现,说明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推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笔者认为,注册制背景下,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连带赔偿将成为常态,应当多措并举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优化中介生态,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不断完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业务活动的制度规则,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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