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1三层键凯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张如军女士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韩磊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徐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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