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相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6、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股票共计26,1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8,500,000.00元变更为104,67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8,500,000股变更为104,67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相关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类型和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赵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近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赵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赵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补选后生效。在此之前,赵琰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由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成员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
王传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传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该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王传顺先生简历
王传顺,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65年出生, 西南农业大学农业会计与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4年11月任山东省审计厅审计员,1994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20年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12月至今任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兼任山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山东审计学会副会长、山东省资本市场促进会副会长、山东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等。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4日
至2021年7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87
联系电话:0533-3818962
联系人:朱亦军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公司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河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黄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3-3818962
传真:0533-38188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87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黄河先生简历
黄河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自2020年4月起至今任职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黄河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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