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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文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1-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40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姜洪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胡继晔、孙宏斌、杨璐、杨强、段荣华、骆东、毛钊勤、刘俊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字美荣、马俊、黄上途、潘先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彭炜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  蕾、杜康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1-2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骆东董事的书面辞呈报告,因工作变动,骆东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骆东同志辞去现任公司职务。

  骆东同志自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对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骆东同志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辞任后,骆东同志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燕祥同志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推荐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提名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燕祥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燕祥同志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一种情形。王燕祥同志简历见附件。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王燕祥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部分董事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事项。

  独立董事:胡继晔、孙宏斌、杨  璐、李晓虹

  特此公告。

  附件:王燕祥同志简历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王燕祥同志简历

  王燕祥,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云南陆良人,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现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应急指挥中心)副总经理。1992.09-1996.07 上海交通大学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专业学习;1996.07-2005.06 在云南省昆明供电局超高压供电分局马鞍山变电站、云南省昆明供电局超高压供电分局、云南省昆明供电局生产技术部工作(2004.11云南省昆明供电局更名为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2005.06-2008.03 历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继电保护所副所长、主任工程师;2008.03-2013.06 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正科级);2013.06-2014.01 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副主任;2014.01-2014.11 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东川分局分局长、党总支委员、书记(2014.09云南电网公司更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4.11-2016.07 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川供电局局长、党总支委员、书记;2016.07-2017.12 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川供电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2017.12-2020.04 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2020.04至今 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管部(应急指挥中心)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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