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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50,000股的0.5212%。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承诺期为12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6月17日届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7月2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50,000股的0.52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7、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10、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12、2021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承诺期为12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6月17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794,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350,000股的0.521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1)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杨任东先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60,000股全部解除限售。杨任东先生2021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150,000股,流通股份0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杨任东先生2021年的可转让额度为37,50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为37,500股。

  (2)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易欣女士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60,000股全部解除限售。易欣女士2021年第一个交易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其中限售股份150,000股,流通股份0股。根据上市公司董监高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易欣女士2021年的可转让额度为37,50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本年可转让额度-年初流通股份数)为37,500股。

  (3)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9人,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良,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共计674,000股全部解除限售,即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674,000股

  5、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杨任东、易欣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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