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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1

  

  持股5%以上股东曾宪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2021年1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02),曾宪琦先生计划在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403,1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4%。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曾宪琦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曾宪琦先生于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数量达到2,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曾宪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股东曾宪琦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在解除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股东曾宪琦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股东曾宪琦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4、曾宪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完毕后,曾宪琦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2021年6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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