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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14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持续督导机构。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特别说明:

  提案1-提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提案1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1名(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议案具体内容

  提案1-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1年7月9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表》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5)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表》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7月14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份文件

  1.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下属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成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对象概述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26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237号

  4、法定代表人:董星明

  5、注册资本:12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化工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品种生产)。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塑料改性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重新核定了折旧年限。

  (1) 房屋建筑物类:公司房屋建筑物均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质量高,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本次对房屋建筑物变更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折旧年限20年不变。

  (2) 机械设备类: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应公司机械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聚碳酸酯类专用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专用设备使用折旧年限由10年变为15年;通用设备、运输工具折旧年限维持10年不变。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如下表:

  

  本次变更对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不做调整,仅将聚碳酸酯类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率不变,年折旧率分别由9.5%调减至6.33%。

  3、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财务部门以2020年12月末的数据测算,假设上述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2021年度少计提累计折旧约5515万元,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5515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末所有者权益5515万元左右(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本次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5.53%,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0.64%;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绝对值的50%。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七、备份文件

  1.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交科”)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为2021年6月29日,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已于2021年5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2,000万元于本公告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2021年资金付款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资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与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PPP项目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拟逐步对浙江交工增资,对PPP项目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周转,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 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有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份文件

  1.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 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滕振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滕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滕振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滕振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谨此向滕振宇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芦文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补选芦文伟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相关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芦文伟: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芦文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芦文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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