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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6月21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桑树军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桑树军先生、李植煌先生、林瑞进先生、陈纯先生、杨永岭先生、郑露佳女士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毛付根先生、郭小东先生、李坤成先生被提名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毛付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毛付根先生、郭小东先生、李坤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近期公司章程修订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决定对《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6月21日公司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励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许忠贤先生、王晖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近期公司章程修订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决定对《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4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5日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1年7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桑树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植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林瑞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杨永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郑露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毛付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郭小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坤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许忠贤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提案1、2和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其中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2、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六街87号四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17:00。

  4、登记和出席会议所需资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蕊;

  联系电话:0315-4155760;

  传真:0315-4167664;

  电子邮箱:gr@zhonghongpulin.cn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81;

  2、投票简称:“中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第1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第2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第3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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