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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旗下6只基金产品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6只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所涉基金见下表:

  二、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各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要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述修改事项自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三、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按规定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及官方网站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客服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1年6月29日起(含2021年6月29日)对长信利鑫债券(LOF)A(交易代码:163008)和长信利鑫债券(LOF)C(交易代码:163003)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鑫债券(LOF)A或长信利鑫债券(LOF)C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鑫债券(LOF)A或长信利鑫债券(LOF)C的金额超过10万元,则10万元的部分确认成功,超过10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鑫债券(LOF)A或长信利鑫债券(LOF)C的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确认失败。

  2.2在长信利鑫债券(LOF)A和长信利鑫债券(LOF)C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利鑫债券(LOF)A和长信利鑫债券(LOF)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利鑫债券(LOF)A和长信利鑫债券(LOF)C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修订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40只基金进行修订。

  同时,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旗下6只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修订侧袋机制相关的基金产品

  二、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相关的基金产品

  三、主要修订情况

  1、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补充旗下40只正在运作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启用侧袋机制的有关条款。修订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各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旗下6只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修订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各基金法律文件。

  3、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内容已做同步修改,并更新了产品资料概要,修订后的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涉及到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40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40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所涉基金见下表: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为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并同步修改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涉及内容。上述对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修订的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查阅修订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

  1、基金合同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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