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 月31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528,433.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153,021,346.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33.3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0,02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3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19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9日
至2021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7月15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
邮编:510610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陈映红、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科呈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5,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分次实缴注册资本)。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情况
鉴于“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及借款总额范围内分次向广州科呈增资或提供借款。增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科呈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5,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分次实缴注册资本)。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本次增资并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并提供借款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进行增资并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州科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本次增资并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广州科呈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股票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万股增加至13,333.3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3,333.34万元,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333.34万元。公司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将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制定及修订,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对比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登相关手续。
2、制定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6月25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2.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截至2021年6月7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968.43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968.43万元。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9号)。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9号),认为呈和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应了呈和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9号);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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