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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1月至7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分别将其持有公司4,311.6313万股、1,760万股、2,181.296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质押融资用途为支持其控制企业的经营发展(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045)。截至目前,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已陆续归还部分借款合计5,600万元。

  经与青海银行协商,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于2021年6月24日分别解除质押股份91万股、440万股、1,500万股。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1年6月24日,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同时将上述解除质押股份再次质押给青海银行,质押融资金额合计4,000万元,用途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由于每年6-7月处于公司施工黄金期,为顺利推进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施工合同任务,抢抓施工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青海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质押融资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购买原材料、支付劳务款项等。本次质押为场外质押,质权人为银行,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

  目前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股票质押率虽然较高,但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质押风险总体可控。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拥有不动产、其他股权投资等资产,其他股权投资所涉行业广泛,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将通过加强控制企业日常经营,资产处置变现,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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