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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氮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氮氧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公司关联自然人吕丽华、金美儿女士向氮氧公司提供无偿借款共计5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氮氧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关联人吕丽华、金美儿女士分别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6月1日自愿且无偿向氮氧公司各提供了100万元人民币和4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借款。其中,100万元人民币已于2021年6月2日归还吕丽华女士,剩余借款将于2021年7月10日前归还金美儿女士,无借款利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1

  姓名:吕丽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二) 关联人2

  姓名:金美儿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

  (三)关联关系说明

  吕丽华、金美儿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吕强先生的直系亲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无偿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无借款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借款是为满足氮氧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是偶发性关联借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 截至披露日累计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联人除上述为氮氧公司提供无偿借款外,未发生其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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