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8日、6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1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174,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上述事项分别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4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受理序号:210981),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8日、6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1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174,000股,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上述事项分别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4月2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受理序号:210981),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立昂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立昂微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立昂微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立昂微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28日、6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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