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文斌等21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76.13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1,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截至2021年6月12日(含)已满45天。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76.13元/股调整为74.1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文斌等21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文斌等2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44,9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0,575,900股变更为600,544,9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575,900元变更为600,544,900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收回部分到期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合计5,000万元,收回收益16.92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2021年2月6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购买兴业证券兴动系列单鲨浮动收益凭证第80期(宁波)(中证500看涨)5,0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年6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赎回本金5,000万元,实际收益为16.92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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