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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澜公司”)70%以上股权及债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有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30日(周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70%以上股权及债权。

  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等。该公司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辉澜公司全资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目前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集团”)30.55%股份。联合能源集团(00467.HK)为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发运营等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541964840,成立日期2003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院1号楼26层260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9.66%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先生,张宏伟先生本人及通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9.96%股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年6月29日,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就购买辉澜公司股权及债权事项签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辉澜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收购事项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70%以上股权及债权,具体交易事项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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