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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 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9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628-4号),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持有的本公司21,542,414股被司法冻结(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股被司法冻结,无限售流通股17,085,447股和限售流通股4,456,966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申请人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珍海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鲁0681民初5114,5118,5111,5113,5121,5119,5123,5117,5115,5112,5116,5122,512,511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鲁0681执750,715,723,725,714,751,716,727,726,720,722,728,721,757号,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龙口市人民法院对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所持公司股份21,542,414股进行司法冻结。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四、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及解决措施

  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担保,涉案金额本金合计25,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77%。

  公司于2021年4月7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违规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25号公告),截至2021年4月23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决。

  五、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原控股股东王珍海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54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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