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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云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3、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9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3)。

  4、2020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原因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王震、章浩、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严捷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 “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10%或毛利较2019年增长10%”。根据公司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率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部分2名、预留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14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141.81(150.29-8.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30%、30%、4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543万股(141.81*3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12.71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50%、5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355万股(12.71*50%)。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6.17(10.83-4.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30%、30%、4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51万股(6.17*30%)。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889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5人变更为53人,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000万股变更为105.62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人变更为3人,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3万股变更为4.319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光云科技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7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

  至2021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刘志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1年6月 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若股东是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11楼证券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 11 楼证券部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1025116

  传真:0571-81025116

  邮箱:gyir@raycloud.com

  联系人:刘宇 庄玲玲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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