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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 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河北省沧州市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44,500万元人民币,主要投资建设高阻隔尼龙薄膜(BOPA薄膜)生产线2条,用于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该项目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公司目前BOPA薄膜产品年设计产能28,500吨,本项目年设计产能38,000吨。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06月29日由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后,公司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达到106,50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06013103039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注册资本:141792.419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复合连续管生产、销售和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发推广应用;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机电产品、纸制品、木制品、润滑油;油气配套设备及油田作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5年01月02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新建“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项目主要包含BOPA薄膜生产线2条、分切机、BOPA薄膜生产车间、仓库等。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4、项目投资总金额:44,500万元人民币

  5、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投入

  7、项目市场前景及可行性:BOPA薄膜产品具有良好的力学强度、对氧气和油脂具有高阻隔性以及极宽的使用温度等优异性能,使用BOPA薄膜生产的塑料复合包装膜具备了高氧气阻隔性、高力学强度、高便捷性和高性价比等特点,因此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日化、医药和电子产品等包装领域,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包装材料,产品市场需求逐年提升,市场前景良好。公司掌握BOPA薄膜同步法和分步法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水平高,产品品质优良,特别是在高端BOPA薄膜应用上拥有稳固的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批具有设备集成和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熟练掌握双向拉伸生产工艺和控制技术的设备操作人员,并有能力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研发、生产BOPA特种薄膜,因此项目具有可行性。

  8、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系公司对BOPA薄膜产品的投资扩产,有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产能,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和产品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目的主要系公司扩大BOPA薄膜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BOPA薄膜产品行业竞争力。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是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面临股东大会不能通过的风险;

  (2)本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资金筹集、调度及周转等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大;同时融资金额增加,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加大;

  (3)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建设可能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设完成或达产等风险。

  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3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7月15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7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30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7月14日18: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李林、陆宇建和迟国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详见2021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029号。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6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030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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