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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JLC6”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1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6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南JLC6”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2019年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期权(“中南JLC6”)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8名激励对象合计1,778,700份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自2021年6月30日开始将可以在可行权日以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一、“中南JLC6”实施情况概要

  1、简述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计划,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13,837万份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1,209万份,预留2,628万份。有关期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48个月。预留授予的期权在等待期结束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12个月。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的33%、33%和34%。

  2、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5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9年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了核查说明。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计划。

  2019年7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2019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486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授予11,209万份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8.49元/股。2019年8月6日相关期权完成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3,代码:037079。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1月20日为授予日,向89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20,889,400份预留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9.83元/股。2020年3月6日相关期权完成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5,代码:037089。

  2020年5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6月1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539万份剩余预留期权,期权初始行权价7.91元/股。2020年6月17日公司相关期权完成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6,代码:037095。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中南JLC6的行权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63元/股。

  二、“中南JLC6”行权情况说明

  1、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中南JLC6”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经结束,公司和有关激励对象满足2019年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3、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4、行权期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5月31日间的交易日,而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按规定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应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按规定予以注销。

  5、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1,778,700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

  6、行权价格:7.63元/股。根据2019年计划,出现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8、承办券商情况

  本次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合规需求,并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符合监管机构对自主行权业务的要求。

  国信证券保证提供的业务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敏感期内行权和短线交易。自主行权启动前,公司、国信证券及激励对象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已充分理解行权的合规性要求,相关业务控制点有效。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上市条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果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对公司各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1,778,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0.046%。

  期权行权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对期权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在等待期将期权成本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期内,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进行调整,根据行权的情况,结转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五、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户    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门支行

  账    号:32001647536052509021

  2、募集资金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存储于上述专户,作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事宜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期权的行权情况、激励对象变动情况、期权参数调整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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