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1-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至2020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环能科技大厦1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武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9人,代表股份215,527,6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28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80,913,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52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34,614,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6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88人,代表股份85,115,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3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吴强、马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81,0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530%;反对9,007,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92%;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68,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266%;反对9,007,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824%;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32,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306%;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3%;弃权1,4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0,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698%;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35%;弃权1,4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37,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328%;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3%;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755%;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35%;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37,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328%;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3%;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755%;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35%;弃权1,4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33,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309%;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3%;弃权1,4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21,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704%;反对9,05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35%;弃权1,4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28,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86%;反对9,263,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982%;弃权1,2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16,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648%;反对9,263,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38%;弃权1,2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018,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40%;反对10,181,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238%;弃权328,0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06,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531%;反对10,181,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615%;弃权328,0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4%。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3,799,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586%;反对10,762,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937%;弃权964,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387,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214%;反对10,76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50%;弃权964,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3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关于榆和高速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期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4位,合计161,097,21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54,430,426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2,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6010%;反对11,585,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2853%;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010%;反对11,58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853%;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7%。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议案10.《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4位,合计161,097,21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54,430,426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99,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6315%;反对10,325,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09%;弃权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9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799,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315%;反对10,325,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709%;弃权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76%。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340,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33%;反对9,045,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969%;弃权1,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928,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312%;反对9,045,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73%;弃权1,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15%。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强、马斐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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