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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23号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公司5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7-WG-76号地块项目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24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乐都捐赠300万元振兴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践行公司社会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同意向青海海东市乐都区帮扶捐款,捐款金额总计300万元,具体捐赠方式和支持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郭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戈先生、刘瑜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周慧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即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4年1月17日。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公告》(临2021-025号)。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6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陈瑜先生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历任总工程师、支行行长、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戈先生简历

  陈戈,男,汉族,1969年5月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社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历任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瑜先生简历

  刘瑜,男,汉族,1970年2月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室内设计与装潢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有限公司,历任综合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广东信达地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男,汉族,1978年9月生,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润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海南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海南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周慧芬女士简历

  周慧芬,女,汉族,1970年10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委员、总经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机关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2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6亿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相房产”)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为项目苏地2017-WG-76号地块项目申请融资,放款峰值不超过16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方的其他参股股东即上海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本事项适用于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中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7-WG-76号地块项目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

  3、法定代表人:胡玮

  4、注册资本:198,161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4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9、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苏州金相房产项目目前总货值约77.14亿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苏州金相房产资产负债率为36.12%,住宅部分开盘时间预计2021年11月,酒店式公寓开盘时间预计2022年4月,上述预计开盘项目整体货值约44.46亿元,经营状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放款峰值不超过16亿元

  4、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担保方式: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反担保情况:被担保方的参股股东即上海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苏州金相房产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遵照对等原则,被担保方的其他参股股东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7-WG-76号地块项目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应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事项适用于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91%。其中: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3.09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9.91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44.40亿元; 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16.90亿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2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宁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动原因,张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内控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宁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张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宁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张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陈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4年1月17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陈瑜先生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年5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历任总工程师、支行行长、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5日  上午9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

  至2021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二)登记时间

  2021年7月12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段依琳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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