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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少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6,291.90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6,473.50万股变更为40,526.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股本总额由人民币36,473.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526.50万元。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 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针对上述变更事项对《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上市后的公司章程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程天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天骏先生已于2019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天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69361198

  传真:028-69361100

  办公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邮政编码:611731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简历

  程天骏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硕士学历,于2013年入职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财务部、审计部,2016年任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证券投资部经理。

  截至目前,程天骏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688319        股票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飞鹏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2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5,741,231.6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0,320,168.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5,421,063.62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3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032.0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5,421,063.62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41,231.62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5,741,231.6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39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欧林生物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欧林生物截至2021年6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741,231.6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五)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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