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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1]1719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26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8,965,51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3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6,814,48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27.048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7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536.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26%。根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211.2183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3,672.7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154.348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7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209.1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26%。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28203244%。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7月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7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中小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8,965,516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7.30%。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8,965,51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3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6,814,48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其他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6月28日(T-1日)公告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获配结果

  2021年6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6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75,809.6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23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关于明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规则适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112号)等相关规定,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6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35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44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37,133,55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其中,余股1,878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北信瑞丰产业升级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021-2321990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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