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本公司”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将于2021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海泰科
2、股票代码:301022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4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00万股,老股转让的股份:0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电话:0532-89086867
联系人:梁庭波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888
保荐代表人:刘小东、徐慧璇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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