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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除延长回购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4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596,6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具体说明

  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更符合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受到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回购窗口期影响,公司适当延缓本次回购计划的开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14日,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

  除延长回购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调整,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48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596,671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16,596,6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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