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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获悉,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同仁堂”)于近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65号),深交所对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津同仁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发行上市的审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有津同仁堂4,400万股股份,占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40%。关于受让津同仁堂股权的具体情况及进展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7日及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29、2021-039)。

  目前,深交所受理了津同仁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还需对本次申请进行审核,能否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所持津同仁堂的股份上市,因目前上述股份的发行价格未确定,具体的收益尚无法估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亦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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