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1-临04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未来十二个月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9.20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3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7亿元,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额度为43.20亿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以下简称“咸宁农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奥瑞金”)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33,750万元。
公司就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包装”)及浙江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奥瑞金”)的融资租赁事项签署《保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额合计1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奥瑞金
名称: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6.077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沈陶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贺胜路8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金属容器、吹塑容器并销售本公司产品、道路货物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湖北奥瑞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500.61万元,净资产55,201.43万元,负债总额118,299.1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36.95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49,653.68万元(经审计)。
(二)湖北包装
名称: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7,054.67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9月法定代表人:周原住所: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开发和资源再生
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湖北包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854.90万元,净资产30,006.36万元,负债总额163,848.5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8,495.65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12,249.01万元(经审计)。
(三)浙江奥瑞金
名称:浙江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周原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包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主租赁;普通玻璃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浙江奥瑞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1,703.98万元,净资产10,503.37万元,负债总额41,200.6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686.28万元,2020年实现净利润-3,366.22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咸宁农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
2.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33,750万元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坏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永赢租赁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5,000万元;
3. 保证方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手续费、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5.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9,259.7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08%;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216,078.66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2.7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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