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1-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与回复。鉴于问询函回复涉及工作量较大,公司申请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号)。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再次延期至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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