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7月1日00:00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期间,继续参与交通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与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和通过非手机银行渠道定期定额投资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1、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基金1折权益是指: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领取的可享受基金申购、定投费率1折优惠的权益。
2、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已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开通基金定投功能,并于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投交易,享受定投1折费率优惠。
3、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柜面、网上银行等非手机银行渠道开通基金定投功能,并于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投交易,享受基金定投手续费率8折优惠。
4、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额外参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未领取基金1折权益的客户在手机银行不享受本次费率优惠。
3、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投手续费。不包括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投、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客户在手机银行进行基金组合成份基金产品的申购与定投享受1折费率优惠(无前端申购费率或不支持费率优惠的开放式基金除外)。
5、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559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1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7月6日起,调低旗下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现金增利货币A:202301;南方现金增利货币B:202302;南方现金增利货币E:002828;南方现金增利货币F:00282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相关基金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33%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1.21 基金的费用”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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