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将自2021年7月1日起增加下述销售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096,C类010097,E类01009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按照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基本情况、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及业务办理规则等,请投资者遵循其规定。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网 址:www.boyuan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信息,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