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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二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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