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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 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5月19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农化”)、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香料”)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为丰乐农化担保

  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9日。

  (二)为丰乐香料担保

  2021年6月29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9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共为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公司共为丰乐香料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经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详见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024、2021-030号公告),并报经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5 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041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30,000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12,000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华海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燃料油(闭杯闪点≤60℃除外)、沥青及其制成品、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植酸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磷酸二氢钾、农林牧业肥料、有机水溶肥料、微生物菌剂、专用肥及肥料添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种衣剂、农副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消毒剂产品(危险品除外)、包装材料生产(印刷除外)、销售;种子销售;药械、全息生物技术应用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5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金劲松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卫生用品类(抗抑菌剂)、护肤类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化品)生产、加工、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农产品、袋装种子、粮油、棉花、日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香料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丰乐香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丰乐农化担保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1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9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为丰乐香料担保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1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9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丰乐香料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丰乐香料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1,0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8.09%,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3.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香料)。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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