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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753.4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94.16万元,合计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6,24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5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94.16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5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发表了明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每月15日前编制上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对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以上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公司股本由81,000,000股变更为108,000,000股。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589 号)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情况,公司拟将《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

  联系电话:0519-88061278

  传真:0519-88061325

  邮政编码:213149

  联系人:徐兰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0

  2、投票简称:晶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和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存放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两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上述两家银行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节能保温板材”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叶云华、张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9.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21.7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6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21.75万元低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5,002.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优先保障“节能保温板材”项目、“围护系统结构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若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仍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刘龙昌              荣幸华                  沈义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富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753.4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94.16万元,共计6,247.5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5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公司股本由8,100万股变更为10,800万股;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上述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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