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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222.22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77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2,222.222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0.28元/股,对应的2020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新闻和出版业(R8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2.83倍(截至2021年6月15日),也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5日和2021年7月2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原定于2021年6月18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1年7月9日。原定于2021年6月21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1年7月12日,并推迟刊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28元/股。

  投资者请按10.28元/股在2021年7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2021年7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1年7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7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二、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80,772.5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68%,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出版板块合作图书业务客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导致出版板块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0,837.21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其他板块由于母婴产品客户受疫情影响较大,且客户转变发展战略,导致公司其他板块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9,662.00万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67.77万,较上年度增长4.11%;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391.9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9.49%,主要系:(1)疫情期间职工社保减免;(2)公司减少理财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利息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4543号《审阅报告》。根据《审阅报告》,截至 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80,195.27万元,负债总额为820,923.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为859,271.67万元。2021年1-3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05,751.22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94.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3.99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170.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0.57万元,较2020年1-3月增长149.83%。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数据较上年同期均大幅上升,主要系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所致。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47.14亿元-54.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1%-41.50%,净利润为5.20亿元-6.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3%-49.3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亿元-6.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8%-49.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亿元-5.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0%-53.87%,2021年1-6月业绩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2020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所致。2021年1-6月预计数据为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未来影响业绩的外部因素有不确定性,预计数不代表本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三、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1年6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10.2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新闻和出版业(R85)。截至2021年6月1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新闻和出版业(R8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2.83倍。本次发行价格10.2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6月15日。

  本次发行价格10.28元/股对应的2020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2021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按本次发行价格10.28元/股,发行数量22,222.2223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28,444.45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7,793.9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650.49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220,650.49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九、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十、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一、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6、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十二、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三、本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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