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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7月1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刘胜军先生、董书魁先生和宫本高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在 2021年度向关联方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金额不超过8,096万元;采购蒸汽能源金额不超过27,54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642万元。

  随着“75亿支丁腈手套项目”生产线的陆续达产,基于公司的子公司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防护”)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蓝帆防护,并拟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电力能源采购总额8,096万元中的1,89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公司蒸汽能源采购总额27,546万元中的13,54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

  2、同意新增蓝帆防护与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4万元。其中,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金额不超过604 万元;采购水能源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上述调整和新增后,蓝帆防护2021年预计从宏达热电及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不超过2,500万元,采购蒸汽能源不超过13,546万元,采购水能源不超过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9,142万元,截至 2021年5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261.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5,799.54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该募投项目是公司进一步丰富心脑血管业务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心脑血管板块主营业务和战略的自然延伸。2020年6月8日,公司收购NVT AG 100%股权项目完成股权交割,NVT AG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799.54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7月1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祝建弘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祝建弘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

  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在 2021年度向关联方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金额不超过8,096万元;采购蒸汽能源金额不超过27,54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64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

  随着“75亿支丁腈手套项目”生产线的陆续达产,基于公司的子公司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防护”)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蓝帆防护,并拟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电力能源采购总额8,096万元中的1,89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

  2、公司蒸汽能源采购总额27,546万元中的13,54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

  3、新增蓝帆防护与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4万元。其中,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金额不超过604 万元;采购水能源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二)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名称: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55446908D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振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住所:临淄区宏鲁工业园

  营业期限:2003年11月11日至2035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发电、电力销售,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祝建弘先生控制的企业

  股权结构:淄博恒久化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上海纽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5%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达热电处于重整期,重整投资人已经支付全部对价款及共益债务款项,已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该关联方进入破产程序前的全部对外债务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依法清偿,已完全恢复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经营企业的签约能力及履约能力。经查询,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蓝帆防护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销售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数量和金额

  1、公司电力能源采购总额8,096 万元中的1,89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

  2、公司蒸汽能源采购总额27,546万元中的13,546万元由公司调整到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

  3、新增蓝帆防护与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4万元。其中,蓝帆防护向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金额不超过604 万元;采购水能源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上述调整和新增后,蓝帆防护2021年预计从宏达热电及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不超过2,500万元,采购蒸汽能源不超过13,546万元,采购水能源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虽然关联方宏达热电处于重整期,但重整投资人已经支付全部对价款及共益债务款项,已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该关联方进入破产程序前的全部对外债务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依法清偿,已完全恢复正常经营,未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并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并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本联席保荐机构对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二)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本联席保荐机构对蓝帆医疗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 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799.54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1.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7,810,580.84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9号)。

  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 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七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1:项目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余额为扣除本次可转债发行费后的余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9,142万元,截至 2021年5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23,261.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5,799.54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该募投项目是公司进一步丰富心脑血管业务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心脑血管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心脑血管板块主营业务和战略的自然延伸。2020年6月8日,公司收购NVT AG100%股权项目完成股权交割,NVT AG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收购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收购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拟将“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799.54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 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收购介入主动脉瓣膜公司NVT AG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蓝帆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蓝帆医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对蓝帆医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蓝帆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蓝帆医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对蓝帆医疗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1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19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 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舒乔、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真:0533-7871055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2”,投票简称为“蓝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7.79元/股、人民币18.64元/股(2021年6月25日生效)

  转股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二、蓝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蓝帆转债因转股减少132,066,700元(1,320,667张),转股数量为7,416,962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1,528,124,000元(15,281,240张)。

  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

  1、2021年第二季度,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规定,高管锁定股增加13,125股,无限售流通股减少13,125股。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持有的公司 23,361,227 股限售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信聿”)持有的公司 24,787,109股限售股份。2021年6月23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 48,148,336股。

  3、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约定,2021年6月29日,蓝帆投资持有的限售股份156,558,016 股和北京信聿持有的限售股份49,664,220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合计解除限售股份206,222,236股。

  4、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7,416,962股,转股后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总股本增加7,416,962股。

  综上,2021年第二季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增加213,626,073股,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共计减少254,357,447股,总股本减少40,731,374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787100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蓝帆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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