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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和2020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90)。

  2020年1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6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08,179股,占公司总股本0.7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72.05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0,077,800股的25%(即22,519,4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债券代码:128018           债券简称:时达转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时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18)转股期限为2018年5月10日至2023年11月6日;转股价格为7.40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公开发行了882.505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250.57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765号”文同意,公司88,250.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12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时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18”。

  根据相关规定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1.90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9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11.90元/股调整为11.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4月12日起由11.83元/股调整为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时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9日由7.45元/股调整为7.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及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时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时达转债回售有效申报数量4,751,962张,回售金额477,249,047.25元(含息税),因此,时达转债挂牌交易数量因回售减少4,751,962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2021年6月29日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之上市日。公司可转债“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4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40元,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及相关公告。

  二、时达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时达转债尚有405,458,200元挂牌交易。2021年第二季度,因转股减少35,200元,转股数量为4,740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05,458,200元。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表中本次变动前的总股本为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2、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698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数量237.182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首次授予460.8179万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21-69926000转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时达”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时达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6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及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开展,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公司及各子公司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该融资由银行直接受托支付给公司。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8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12个月以内。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和2021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及相关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10601GR3109347);广东升达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升达”)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2106LN15654290)。为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广东升达购买公司货物,向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业务,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为广东升达提供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为广东升达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2106LN1565429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已审议的为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75亿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升达基本信息

  

  2、广东升达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升达电梯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佛正会审字(2021)第159号】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东升达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广东升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保证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

  2、被担保的债务人:广东升达电梯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支)行

  4、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广东升达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约定以部分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进行抵押后的剩余价值和贷款额150%以上的可分割的存量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亿元,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22,414.0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27%。其中,公司因本次买方信贷业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广东升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广东升达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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