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
17日、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
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26),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9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15,972.4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7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604,600股。截至2021年7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7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99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2,714.16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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