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炭材料”)、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嘉峪关炭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935万元(含本次),已实际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简称“工商银行嘉峪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简称“红塔银行曲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索通云铝在该两家银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荆升阳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以下项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3.法定代表人:刘瑞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嘉峪关分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在最高债权限额内,红塔银行曲靖分行与索通云铝在最高额保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存在的,依照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转入担保范围内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索通云铝应向红塔银行曲靖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红塔银行曲靖分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7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668,406.7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46%,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29,037.9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8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8,406.7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5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29,037.9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82%。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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