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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出让方为卢振华先生,受让方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

  ● 本次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收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卢振华先生通知,其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所持有的16,422,676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至东科数字,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大宗交易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2、本次大宗交易受让方东科数字于2021年6月29日在“广厦控股持有的21,805万股浙江广厦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胜出(详见公告:临2021-036)。若本次拍卖后续最终成交,东科数字将持有234,472,676股公司股份(已含本次大宗交易获得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77%,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发生变更。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股权变动情况,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所持的公司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近日,公司在查询股东名册及股权冻结明细时获悉,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于同日被执行冻结,经了解,具体如下:

  一、本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4日,广厦投资持有的公司4,867,229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58%。经了解,本次冻结系因广厦控股借贷纠纷,广厦投资承担保证责任所致,本次冻结起始日为2021年6月4日,冻结期限为3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1:广厦控股被轮候冻结股份为326,300,000股。

  注2:广厦建设被轮候冻结股份为41,161,190股。

  三、其他说明

  上述相关冻结发生后,公司已第一时间向此次纠纷债务人广厦控股了解相关情况,广厦控股认为诉案件存在重大争议,将积极应诉,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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