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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99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依法推进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及相关企业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众泰汽车(证券简称:*ST众泰,股票代码:000980)前身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股份)于2000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上市。2017年,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向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100%股权,该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金马股份更名为众泰汽车。众泰汽车目前总股本为2,027,671,288股,法定代表人为胡水椟,目前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永康市。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于2020年8月31日由永康市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并于2020年12月18日宣告破产。

  众泰汽车是以汽车整车研发、制造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其下属公司具有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在浙江、湖南、湖北、山东、重庆、广西等地布局了整车生产基地,产品覆盖轿车、SUV、MPV等细分市场,营销网络遍及国内各大中城市以及三、四线市场,并远销海外。除核心整车业务外,另有部分车用仪表、冲压、焊接件、门业业务。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众泰汽车及其下属核心业务子公司的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产业和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关于众泰汽车发布的公告,请意向投资人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予以关注相关风险。

  2.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3.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重整。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众泰汽车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5.经过本次公开招募选定的投资人为众泰汽车的候任重整投资人,在众泰汽车的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候任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众泰汽车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接受重整计划内容的约束。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对众泰汽车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不低于10亿元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4.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从事整车制造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与众泰汽车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至少一个投资人需符合上述条件。

  6.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承诺条件

  1.以不低于20亿元的重整对价参与重整,并在意向报名书中明确重整对价;

  2.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为控股股东之后,继续注入资金、资源,带领众泰汽车在整车制造领域发展壮大。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ztqcglr@163.com;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北湖路1号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徐律师1825810725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报名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针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 3 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4)不低于10亿元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同意对知悉的众泰汽车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

  (6)重整投资方案。

  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领取《投资报名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等范本。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当天将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交至管理人处。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相关信息皆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亦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提交《保密协议》,并支付保密保证金500万元。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且足额支付保密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预重整阶段签订《意向协议书》的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七)表决重整计划

  管理人根据与最终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八)保证金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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