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
二、 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6%,购买的最高价为2.08元/股、最低价为2.0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07.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6%,购买的最高价为2.08元/股、最低价为2.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7.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6%,成交价为2.0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1.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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