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2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 本次增持实施情况: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97,0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份实施了权益分派,股票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2,341.03万元。
● 截至2021年7月1日收市后,王锦华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970,443股(公司于2021年6月份实施了权益分派,股票数量为权益分派后的数据),占公司总股本的0.95%,累计增持金额5,740.86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2021年7月1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通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
(二)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截至2021年7月1日收市后,王锦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50,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49%。王锦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其配偶宋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325,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王锦华先生计划自2021年3月2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后续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1年3月25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4,787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0.27%。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09,40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0.30%。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1,799.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6 月 18日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2021年6月21日,王锦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0.33%。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1,982.76万元。
2021年6月29日,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变更为311,611,052股,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权益分派后,王锦华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总数由2,144,187股变更为2,787,443股。
2021年7月1日,王锦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3,000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0.06%。本次增持成交总金额约358.27万元。
截至2021年7月1日收市后,王锦华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970,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累计增持金额5,740.86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锦华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王锦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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