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华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524,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861,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7%。上述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368,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6%。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股份均已于2020年3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华威女士及陈志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621,7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说明: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7,550,000股,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FGAE68031A)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28.77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贵竹慧赢添利季季持有期自动续期理财产品对公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29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系2021年4月6日公告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中所公示的理财产品(FGAE68031A)到期后本息自动续期进入下一个持有期封闭运作。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理财产品(FGAE68031A)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次级债、二级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应纳入债权类资产的永续债;固收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2)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应纳入权益类资产的永续债;权益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混合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3)其他类资产:商品及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在当前阶段,本产品投资的权益类资产主要为权益类、混合类公募基金以及应纳入权益类资产的永续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银行理财投资其他品种,经审议批准,在履行适当公告或披露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资产种类。
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
(1)固定收益类资产≥80%;
(2)权益类资产<20%
(3)其他类资产<10%。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的配置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的5%。
(三)风险控制分析
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民生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1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民生银行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发行人民生银行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028.77万元,占2021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92%。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量数据
股票代码:60313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敏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华威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股份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陈志敏基本情况
姓名:陈志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1030519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首席战略顾问
(二) 朱华威基本情况
姓名:朱华威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2082219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投资顾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志敏先生与朱华威女士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368,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因个人资金需要,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朱华威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048,5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79%。
因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621,73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1年3月1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因降低股权质押比例等合理的个人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159,8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后续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海量数据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在2017年2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所列明的数据,朱华威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6,694,000股,持股比例为32.55%;陈志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5,326,000股,持股比例为30.89%。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为52,020,000股,持股比例为63.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8日,公司完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40,000元(含税),转增24,600,0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820,000,000股增加至106,6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52,020,000股增加至67,626,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8年1月11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6,600,000股增加至107,339,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8年7月4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7,33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74,240元(含税),转增42,935,60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107,339,000股增加至150,274,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67,626,000股增加至94,676,4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0,274,600股增加至150,448,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9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0,448,200股变更为150,435,60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2019年7月11日,公司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0,435,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47,916元(含税),转增60,174,240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35,600股增加至210,609,8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94,676,400股增加至132,546,96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6月12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6,0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10,609,840股变更为210,553,77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4,506,299股,持股比例减少2.14%。
2020年6月30日,公司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0,553,7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22,150.80元(含税),转增42,110,75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210,553,770股增加至252,664,52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128,040,661股增加至153,648,794股,持股比例不变。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641,040股,持股比例减少0.65%。
2021年3月11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52,664,524股增加至257,5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为降低股权质押比例,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7,621,738股,持股比例减少2.96%。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累积超过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9,795,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64%,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敏、朱华威
签名: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志敏: 朱华威: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使得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减持公司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自2017年3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来至2021年7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超过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1年7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陈志敏先生基本情况
姓名:陈志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1030519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首席战略顾问
2、朱华威女士基本情况
姓名:朱华威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2082219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投资顾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在2017年2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所列明的数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52,020,000股,持股比例为63.4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动稀释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6,600,000股增加至107,339,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0,274,600股增加至150,448,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1年3月11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52,664,524股增加至257,5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情况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4,506,299股,持股比例减少2.14%。
因个人资金需求,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朱华威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641,040股,持股比例减少0.65%。
为降低股权质押比例,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7,621,738股,持股比例减少2.9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在2017年2月2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所列明的数据,朱华威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6,694,000股,持股比例为32.55%;陈志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为25,326,000股,持股比例为30.89%。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数量为52,020,000股,持股比例为63.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华威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为69,524,738股,持股比例为26.99%;陈志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为74,861,278股,持股比例为29.0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为144,368,016股,持股比例为56.06%。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减持股份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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